梅河口市 社会保险费可缓缴,就业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4050人员,社保补贴相关要求…


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注意啦!按照省人社厅关于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对其办理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时间可相应顺延。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但要特别注意!上述人员需在2022年度内到其所居住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待2023年申请领取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时,方可按其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月份开始计算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如等到2023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再认定,则不符合领取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无法领取社保补贴!如不提前进行身份认定,后果自负!


重点!重点来了!4050人员需在其所居住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方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请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及时到所居住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认定手续。


此外,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以及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费缓缴后,并于2022年12月末前完成缴费的,取消按季度或半年申请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的办理时限,可在2022年12月底前进行一次性申请。


咨询电话:0435-4303018


梅河口市就业服务局

2022年8月17日


来源:梅河口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