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报销标准(门诊统筹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张家口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规定:

 

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在做好门诊慢特病的基础上,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起付标准确定为100元。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直接进行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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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