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报销标准(门诊统筹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依据《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规定:

 

职工门诊统筹年度起忖标准确定为100元, 45 岁以下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 45岁(含)以上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 2500元, 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 退休人员统筹基 金政策范围内年度支付限额为4000元, 支付比例为70%。

 

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额度计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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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