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指南:参保条件、缴费标准、可以补缴社保吗?
1. 哪些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办法参保?
①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②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在本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可参照执行。
③本市户籍人员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合作联社就业期间,经协商一致,可通过集体参保方式,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后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缴费。
2. 灵活就业人员按什么标准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2021年1月起,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24%和11.5%。
3.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社会保险费吗?
灵活就业人员实行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4.若现在按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等将来退休时,我的养老金会比在单位参保的人少吗?
不会。“个人参保”与“单位参保”在退休时养老金计发办法一样,在缴费基数、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是不存在“个人参保”比“单位参保”领的养老金少这一说法的。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