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台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试行)》


为做好《台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成熟,国家层面对社会保障卡的技术标准、制作管理以及应用领域拓展等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台州市社会保障卡工作,提高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的管理服务水平,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稳妥、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出台《台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试行)》。

 

二、指导思想和依据

 

《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办法》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为依据,参考了《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障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11号)等文件。同时,结合台州市社会保障卡工作的实践经验,并参考和借鉴福州等城市的立法经验和实际做法。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及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卡的申领、制作、发放、使用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五章二十九条,简要介绍如下:

 

1.优化流程,申领时限大大缩短。若申请人急需用卡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和合作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业务,现场立等取卡。

 

2.多措并举,便民服务与时俱进。《办法》明确,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和合作银行应开展线上社保卡申领、补换、邮寄服务,市民除了前往网点现场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补换业务,还可以通过网络服务平台办理后选择邮寄到家,真正实现“随时办、随地办”。目前可供选择的网络服务平台包括“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以及合作银行提供的其他网办渠道。

 

3.上门服务体现人性关怀。《办法》明确,鼓励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上门提供社会保障卡申领等服务,让社会保障卡服务进一步覆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4.进一步推进“一卡通”。《办法》明确“一卡通”专班相关部门应当推广社会保障卡在本部门业务办理中的应用,逐步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为持卡人享受各项公共服务待遇提供便利。

 

5.明确责任与义务,保障社会保障卡信息和账户安全。对于个人,《办法》强调,社会保障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及其密码,防止社会保障卡被冒用和盗用而带来经济损失。持卡人遗失社会保障卡的,可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后,社会保障卡资金账户依法暂停使用,进一步保障账户安全。

 

对于相关单位,《办法》强调,全市人力社保部门、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安全,对在工作中获取的持卡人个人信息应当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使用,不得泄露或者违法查询、使用,有效保障社会保障卡信息安全。

 

五、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台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试行)》由台州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处室为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电话:0576-8851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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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