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 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报销政策标准(门诊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依据《安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

 

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定点医疗机构为具有住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保人员在非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均不予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

 

报销政策:

 

当日24小时内在同一医院多次就诊的只记一次起付线。

 

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统筹设置医保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在职人员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年度医保统筹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建立个人账户的退休人员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年度医保统筹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当年度使用,不能结转下一年度,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异地人员报销政策:

 

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应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应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支付范围按照就医地医保目录,支付比例按我市政策执行。

 

因特殊情况未能实现直接结算的,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工报销。其普通门诊费用每年报销一次,报销的有效期为普通门诊就医费用发生的第二个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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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