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对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相关规定,经调研和测算,确定我省2023年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一)成年人每人360元。
(二)大中小学生和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每人310元。
(三)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地区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松原市、梅河口市、珲春市参保居民每人同步缴纳长护险费10元。
集中缴费期限:
2023年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居民医保费同步征收,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
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和新生儿出生90日内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其他居民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继续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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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