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生育保险政策(生育待遇、生育津贴如何计算、产前检查费用)


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发言人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发布会中提到:未婚已育女性办理生育津贴 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

 

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补助。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如何计算呢?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假如宝妈所在公司去年平均工资为5000元。

 

如果是不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假为98天,那可以领到:5000÷30*98=16333元;

 

如果是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产假为158天,可以领到:5000元÷30*158=26333元。

 

如果有以下情况产假还会增加:

 

剖腹产的产妇,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产妇,增加产假15天;生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注 意

 

按照现行政策,未婚生育的宝妈无法享受增加的60天假期和津贴待遇,还是呼吁各位女性同胞在合法婚姻的保障下生育子女!

 

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医疗保险),可以申报生育津贴待遇。换单位不影响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为确保医疗保险费按时足额到账,请换单位时同月减同月增。

 

职工生育待遇

 

取消生育备案制度

 

原产前检查费用备案后才能享受,现在取消备案,产前检查费用800元随着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时一次性发放。

 

产前检查和分娩医药费用补助

 

 

计划生育手术医药费用补助

 

 

生育津贴待遇

 

除机关事业单位外,随单位参保的职工按月享受规定产假天数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标准。

 

 

居民生育住院分娩补助

 

定额补助1200元。妊娠期、分娩期发生并发症、合并症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报销,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来源: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