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集中缴费时段:


2023年度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集中预缴期内预缴2023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设有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以日为单位,缴费成功次日起计算。


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和新生儿出生 90 日内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


缴费标准:


2023年度居民医保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60元;18周岁以下人员(2004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及大中小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10元。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以下简称“居民照护险”)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居民照护险个人缴纳部分与居民医保费同步征收,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


微信缴费方式:


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或扫描缴费二维码,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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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202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