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 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需要什么材料?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具有本市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

2、本市辖区内的高校、中专、技校、中小学有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3、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及其未成年子女;

4、由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本市宗教教职人员;

5、散居太原市的困难归侨侨眷;

6、羁押于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被监管人员;

7、武警山西总队太原支队所属基层部队官兵等各类人员;

8、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9、非参保期内出生的具有我市城乡户籍的新生儿;

10、非参保期内我市民政部门社会福利院收养的社会弃婴。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什么时间参保登记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参保登记缴费一次。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入学当年在学籍所在地参保缴费的,自9月1日起享受学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参保登记由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缴费由税务部门负责。

 

三、在哪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太原市居民到户口所在县(市、区)的社区、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辖区内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办理参保登记时,续保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新参保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和近期一寸红底照片两张,流动人口另提供本市居住证。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含大学生)、特困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享受40%救济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的重点优抚对象等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花名册按规定进行资助参保。其他困难群众根据当地政府规定参保。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8年起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不再区分成年人、未成年人,执行统一的缴费标准,2023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年,参保居民个人不缴纳大病保险费。相关部门提供名单统一参保的特殊群众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参保资助。

 

五、新生儿如何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取得我市户籍新生儿出生当年,凭新生儿户籍或其父母户籍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当年不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住院待遇。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凭新生儿出生证明编号或其父母户籍证明材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之前,新生儿出生当年如未办理参保登记,次年取得我市户籍的,办理参保并按次年筹资标准全额(含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部分)补缴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生儿参保登记后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凭《诊疗手册》在定点医院按医保流程进行实时结算;参保登记前在我市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参保登记后由其监护人到参保地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六、错过缴费期如何办理补缴?补缴后待遇如何享受?

 

上年度在山西省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员错过缴费期的人员,本人要求补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需向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补缴,从缴费之日30日后,享受医保待遇。在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及新生儿、农村低收入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脱贫人口等特殊群体,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不足两年的,实行省内各统筹区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参保年限互认,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特殊药品以及生育医疗待遇。


来源: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