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政策(门诊报销、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标准、最高限额、生育补助)


参保居民正常缴纳居民医保费可享受下列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50%,年度累计支付限额200元。

 

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70%,一个医疗年度内,“两病”中的一个病种的封顶线为300元,“两病”合并及使用胰岛素的封顶线为600元。

 

门诊慢性病待遇

 

甲类门诊慢特病31种,起付线300元(基层公立医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5%,年封顶线按病种不同设置1500元、4000元;

 

乙类门诊慢特病30种,起付线300元(严重精神障碍、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血友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尿毒症透析、血友病、组织或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病种75%),按病种不同年封顶线分别为0.5万元、1万元、5万元、15万元。

 

住院待遇、起付线

 

一、二、三级定点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700元,第二次住院分别降低100元,第三次住院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60%;公立基层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为100元、第二次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90%。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和住院待遇合并计算,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居民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同时,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一)起付线:11000元。(二)报销比例: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10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5%补偿;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70%补偿;3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75%补偿。(三)封顶线:40万元/年。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人员居民大病保险待遇起付线5000元,各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高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生育限额补助待遇

 

参加居民医保的育龄妇女合法生育的,可享受生育限额补助,具体标准为一孩顺产500元、难产1000元、剖宫产1500元;二孩顺产1500元、难产1700元、剖宫产2000元;三孩顺产3000元、难产3200元、剖宫产3500元。因怀孕或生育引发的疾病按住院待遇支付。



相关文章:

  1. 菏泽市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2023-09-10]
  2. 菏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开始啦!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2023-09-10]
  3. 菏泽市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待遇报销比例、封顶线… [2022-10-14]
  4. 菏泽市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限额补助待遇标准 [2022-10-14]

来源:菏泽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