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吸纳就业补贴)


(1)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阶梯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为:

 

年度内新吸纳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城乡各类劳动者100人以下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

 

新吸纳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城乡各类劳动者100人(含)以上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人1500元给予补贴。

 

(2)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额不超过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

 

其中——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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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