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 异地安置人员慢性病补助如何申请?有两个渠道可以申请慢性病待遇资格…


答:安庆市参保人员罹患长期慢性疾病,所患病种符合《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宜医保发﹝2021﹞9号)文件所列范围的,可申请慢性病待遇资格。通过资格认定的安庆市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安置人员,因慢性病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慢性病门诊合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安庆市参保人员有两个渠道可以申请慢性病待遇资格:


①线上申请:


进入“安庆医保”微信公众号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慢性病申报”栏目,自助申请。


②线下申请(现场):


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病人有效医保凭证(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及病情资料(若在安庆住过院,需提供出院小结;若在安置地住院,需提供全套住院病案;若是在门诊确诊,需提供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购药发票和费用清单)至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申请。异地安置后在安置地发生的异地慢性病门诊费用,需全额自费垫付,返回参保地后可携带慢性病门诊发票、费用清单(需加盖医院业务章)和有效医保凭证(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至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手工报销手续。另外,参保人申请医药费用报销手续的,建议在下个医保年度第一季度末前申报。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庆医保网上办事大厅(微信版)

来源: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