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缴费档次标准、政府补贴标准是多少?养老保险待遇…


0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02、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档次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1个档次,100元缴费档次仅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和已脱贫人口保留。各市(区)可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提升最低缴费档次。

 

03、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后政府补贴标准是多少

 

省和市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多缴多补。

 

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0元

 

缴费300元补贴45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

 

缴费500元补贴75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

 

缴费800元补贴90元,缴费1000元补贴100元

 

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

 

缴费3000元补贴300元。

 

04、困难群体参保的政府有何帮扶政策

 

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对重度残疾人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部分市县制定了减轻缴费困难群体缴费负担更加优惠的政策。

 

0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几部分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

 

06、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07、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参保居民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分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未及时缴费的,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补缴费的,不享受政府补贴,不计算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年满60周岁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到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从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0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哪几部分组成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139确定。

 

0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10、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如何处理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来源: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