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 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用药如何保障?如何申请“两病”待遇?费用如何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日益成为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病,应早发现早治疗。如果初期介入长期服药,不仅有利于控制病情,保障身体健康,医疗费用反而较低。烟台市医保局成立以来,聚焦于参加居民医保,且未享受门诊慢特病保障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建立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统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其在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的药品,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60%以上。

 

申请居民“两病”,都需要什么材料呢?怎么办理?

 

符合“两病”管理标准的参保居民,需提供明确的一级及以上医院规范的门诊病历原件或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另外,对卫健部门已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整体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不需要提供任何资料。“两病”患者持上述就诊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两病”用药保障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后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两病”患者持上述就诊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附近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两病”用药保障门诊登记建档和定点管理手续,建档后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糖尿病确认要点:

 

1.糖尿病症状,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11.1mmol/L(200mg/dl)或空腹血浆葡萄糖(FPG)≥7.0mmol/L(126mg/dl)或糖耐量实验中,2小时空腹血糖水平≥11.1mmol/L(200mg/dl);

2.规范使用降糖药物治疗。

 

高血压确认要点:

 

1.采用经核准的水银柱或电子血压计,测量安静休息坐位时上臂肱动脉部位血压;

2.非同日三次血压测量数值,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3、规范使用降压药物治疗。

 

我的普通门诊定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那“两病”门诊可以定在同一个地方吗?

 

我市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两病”患者用药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普通门诊、“两病”两点合一。所以,您的“两病”定点和普通门诊定点都可以定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我在定点医疗机构买降血糖、降血压的药,费用如何报销?

 

“两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两病”药费,在就诊后采用一站式结算,参保个人只需支付药品费用中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定期结算。


来源: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