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政策解读《关于2022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的通知》
一、调整依据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5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2022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
二、调整对象
全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人员。
三、调整标准
(一)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00元调整至530元,每人每月增发30元。
(二)高龄补贴按照现行标准和办法执行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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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