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调错了、漏调了怎么办?解决方法来了


最近收到很多单位咨询,单位办理年度调整后才发现有错报缴存基数、人员漏调情况,怎样处理?针对不同情况小编给大家提供一些解决办法


情况1


单位办理年度调整后未汇缴2022年7月公积金的:


按照中山市公积金业务系统设定了每个缴存职工在同一年度内允许一次的年度调整机会,所以,对于在年度调整申报错了的缴存职工来说,就需要按照正确的基数以“非年度调整”重新申报。


调整原因上完整说明是在年度调整时基数申报错误而申请此次调整的。办理流程与“年度调整”一样,已有数字证书的单位可直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非数字证书单位需前往我中心各办事处前台办理。


如办理年度调整后才发现有人员漏调的情况,只需要按照“年度调整”的流程,重新把漏调整人员申报一次“年度调整”即可。


情况2


单位已汇缴2022年7月公积金后才发现有错误的:


单位如果已汇缴2022年7月公积金后才发现基数申报错误的情况,单位须在汇缴8月份公积金前把基数有错的人员按正确缴存基数进行“非年度调整”申报,“非年度调整”通过后,再申请补缴7月份的差额。


调整原因上要完整说明是在年度调整时基数申报错误而申请此次调整的。办理流程与“年度调整”一样,已有数字证书的单位可直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报;非数字证书单位需前往我中心各办事处前台办理。


如果是人员漏调的情况,单位须在8月份再办理一次“年度调整”,把基数漏调的人员按正确缴存基数进行一次“年度调整”,调整通过后再申请补缴7月份的公积金。


线下办理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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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好“调整核对清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加上电子版文档、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交至我中心各办事处前台办理即可。符合办理条件及资料正确的业务可现场办结。


来源: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