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缴存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出资增设电梯业主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费用金额。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者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分摊方案、增设电梯相关费用发票、政府补贴凭证(不享受政府补贴的无需提供)到公积金中心(分中心)核准后,职工到公积金中心(分中心)或缴存银行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不动产权证书》;

 

2.身份证原件;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来源: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