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院端)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业务流程


为明确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业务服务对象、受理条件、办理材料明细、办理流程、办件类型、办理时限及其他事项制定本流程。


1.服务对象


已通过计划生育待遇核准的参保人员。


2.受理条件


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齐全。


3.办理材料明细


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4.办理流程


4.1申请


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至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登录医保政务服务网上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大厅”)查询)进行申请。


4.2受理


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现场受理参保人员的申请。


4.3审核


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检查项目是否在支付范围内。


4.4办结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划卡直接结算,打印支付凭证。


4.5送达


5.办件类型


即办件。


6.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7.其他事项


7.1定点机构直接结算。


7.2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划卡结算即为完成支付。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202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