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2022年社保基数公布(养老保险年审工作指南)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通知:
全省上年度(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852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35560元,下限标准为47112元。
平均工资公布之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3926元/月)和高于平均工资300%(19630元/月),参保单位须重新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其中,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平均工资300%的,以平均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在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的,已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再变更。
年审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12月31日。(9月1日起,单位进行月度自主缴费前,须先完成本年度缴费基数年审工作。)
通知全文:
→ 西安市 2022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审工作指南
→ 陕西省 关于明确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相关参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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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
发布:202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