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点数付费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和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PPS点数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医保发〔2020〕78号)等文件精神,徐州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点数付费办法》,现予印发,请各相关部门、定点医疗机构遵照执行。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徐州市财政局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


附件下载:

  1. 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点数付费办法.pdf
  2. 附件1.徐州市基础病组名单.docx
  3. 附件2.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DRG细分组动态调整申请表.docx

来源: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