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 关于2022年1月医保费用缴纳相关事项的通知


宣城市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

 

因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升级改造,2022年1月医疗保险缴费计划于2022年1月14日核定完成,各单位可登陆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查询相关医保费用缴纳情况,现就本月医保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信息系统原因导致1月14日至15日部分单位缴纳本月医疗保险费时误缴的滞纳金,将由医保部门协同税务部门将多缴纳的滞纳金退回至单位账户;

 

二、灵活就业人员请在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全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逾期将影响相关医保待遇享受。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宣城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1日


来源: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