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固原市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

 

2018年,我市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共有1965人次,发生生育医疗费6915170.59元,平均生育医疗费为3519.17元。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生育津贴计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96号)和《固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试行)(固政发〔2010〕92号)规定,2019年度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按1760元的标准计发。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1日


来源:固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发布:201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