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汕头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加快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职称评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关于向珠海等地市下放部分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52号)有关规定,现就组建我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设立“汕头市工程系列机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机电专业副高级及以下等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机械工程学会秘书处。

 

二、撤销“汕头市机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做好相关评审组织建设,指导评委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职称规定,健全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规范有序地开展评审工作。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4日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