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的通知(2000年)

赣府发〔2000〕2号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2000年2月16日第40次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省人民政府1997年8月28日公布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

 

一、一类区域250元/月(8个区、1个管理局)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郊区、湾里区。

九江市: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

赣州市:章贡区。

 

二、二类区域230元/月(39个市、县、区)

 

九江市: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彭泽县、永修县。

萍乡市:安源区、湘东区、上栗县、芦溪县。

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区、乐平市、浮梁县。

鹰潭市:月湖区、贵溪市。

新余市:渝永区。

宜春地区:宜春市、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

抚州地区:临川市、南城县、崇仁县、东乡县。

上饶地区:上饶市、德兴市、广丰县。

吉安地区:吉安市、井岗山市、遂川县。

赣州市:南康市、瑞金市、龙南县、大余县、信丰县、于都县、赣县、会昌县、崇义县。

 

三、三类区域210元/月(40个县)

 

南昌市: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

九江市:湖口县、星子县。

新余市:分宜县。

宜春地区:铜鼓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靖安县、奉新县。

抚州地区:宜黄县、南丰县、广昌县、乐安县、资溪县、黎川县。

吉安地区:吉水县、永丰县、吉安县、泰和县、新干县、永新县、万安县、安福县、峡江县。

赣州市:寻乌县、安远县、全南县、定南县、兴国县、宁都县、石城县、上犹县。

上饶地区:玉山县、弋阳县、铅山县、万年县。

 

四、四类区域190元/月(12个县)

 

九江市:都昌县、武宁县、修水县。

鹰潭市:余江县。

萍乡市:莲花县。

上饶地区:横峰县、波阳县、上饶县、余干县、婺源县。

抚州地区:金溪县。

吉安地区:宁冈县。



相关文章:

  1. 关于调整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的通知(2007年) [2007-12-31]

发布:200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