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 关于调整自治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1996年)

新劳薪字〔1996〕159号


自治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发布执行一年多来,总的看来执行情况是好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规定,考虑我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的变化对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影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乌鲁木齐市(含乌鲁木齐县)、克拉玛依市每月245元。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每月240元。

 

石河子市、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县每月215元。

 

吐鲁番市、库尔勒市、鄯善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玛纳斯县、呼图壁县每月210元。

 

塔城市、额敏县、和布克赛尔自治县、托克逊县、阿图什市、伽师县、巴楚县、麦盖提县每月200元。

 

阿克苏市、哈密布、托里县、喀什市、英吉沙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尉犁县、若羌县、轮台县、且末县每月190元。

 

奎屯市、阿瓦提县、乌什县、拜城县、巴里坤县、伊吾县、疏勒县、疏附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岳普湖县、阿勒泰市、青河县、富蕴县、福海县、布尔津县、吉木乃县、哈巴河县、伊宁市、乌苏县、沙湾县、裕民县、阿合奇县、阿克陶县、乌恰县每月180元。

 

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尼勒克县、特克斯县、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新和县、沙雅县、库车县、温宿县、柯坪县每月170元。

 

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每月160元。

 

二、自治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适应范围及实施中有关问题,仍按《自治区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等通知执行。

 

三、调整后的自治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从发文之月起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接此通告后应认真贯彻执行并监督检查。


来源: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1996-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