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的通知(1995年)
赣府发〔1995〕28号
各行政公署,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已经1995年4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11次省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
一、 一类区域190元/月(7个区、市)
南昌市:东糊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郊区、湾里区
新余市:渝水区
赣州地区:赣州市
二、 二类区域170元/月(15个区、县、市,1个管理局)
九江市: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
鹰潭市:月湖区、贵溪县
萍乡市:安源区、芦溪区、上栗区、湘东区
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区
宜春地区:宜春市
抚州地区:临川市
上饶地区:上饶市、德兴市
吉安地区;吉安市
三、 三类区域150元/月(67个县、市)
南昌市: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
新余市:分宜县
九江市:瑞昌市、永修县、武宁县、修水县、星子县、德安县、九江县、彭泽县
景德镇市:乐平市
宜春地区: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铜鼓县、上高县、宜丰县、万载县,靖安县
抚州地区:东乡县、宜黄县、南城县、南丰县、崇仁县、黎川县、乐安县、资溪县、广昌县
上饶地区:上饶县、婺源县、铅山县、波阳县、玉山县、弋阳县、广丰县、万年县
吉安地区:吉安县、吉水县、峡江县、安福县、泰和县、永丰县、新干县、永新县、遂川县、井冈山市、万安县
赣州地区:南康市、崇义县、龙南县、于都县、瑞金市、全南县、大余县、赣县、安远县、定南县、宁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上犹县、兴国县、信丰县
四、 四类区域140元/月(10个县)
景德镇市:浮梁县
九江市:都昌县、湖口县
鹰潭市:余江县
萍乡市:莲花县
上饶地区:横峰县、余干县
抚州地区:金溪县
吉安地区:宁冈县
宜春地区:奉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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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199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