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西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的通知(2006年)

赣府发〔2006〕2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部令第21号)的要求,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对省人民政府2004年8月公布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予以公布,执行时间从公布之日起。

 

一、一类区域510元/月、5.7元/小时(4个区)

 

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

 

二、二类区域480元/月、5.4元/小时(7个区、县、管理局)

 

南昌市:湾里区、南昌县、新建县。

九江市: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

赣州市:章贡区。

 

三、三类区域450元/月、5.1元/小时(48个区、市、县)

 

南昌市:进贤县、安义县。

九江市: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彭泽县、永修县。

萍乡市:安源区、湘东区、上栗县、芦溪县。

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区、乐平市、浮梁县。

鹰潭市:月湖区、贵溪市。

新余市:渝水区。

宜春市: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

抚州市:临川区、南城县、崇仁县、东乡县。

上饶市:信州区、德兴市、广丰县、婺源县、铅山县。

吉安市:吉州区、青原区、井冈山市、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

赣州市:南康市、瑞金市、龙南县、大余县、信丰县、于都县、赣县、会昌县、崇义县、兴国县、宁都县。

 

四、四类区域420元/月、4.7元/小时(34个县)

 

九江市:湖口县、星子县。

新余市:分宜县。

宜春市:铜鼓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靖安县、奉新县。

抚州市:宜黄县、南丰县、广昌县、乐安县、资溪县、黎川县、金溪县。

上饶市:上饶县、玉山县、弋阳县、万年县、余干县。

吉安市:永丰县、新干县、永新县、万安县、安福县、峡江县、遂川县。

赣州市:寻乌县、安远县、全南县、定南县、石城县、上犹县。

 

五、五类区域390元/月、4.4元/小时(7个县)

 

九江市:都昌县、修水县、武宁县。

鹰潭市:余江县。

萍乡市:莲花县。

上饶市:横峰县、鄱阳县。


发布:2006-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