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199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桂政劳险字〔1998〕12号


各地、市、县劳动局、统计局,北海市社会保险局,区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社会保险政策的统一,现公布1997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为5540元,请在社会保险业务工作中使用1997年全区职工平均工资时,以本通知公布的数据为准。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199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