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阳市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2000年)
辽政〔2000〕81号
辽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辽阳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辽市政[2000]16号)收悉。同意你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一、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弓长岭区为每人每月280元;
二、辽阳县、灯塔市为每人每月240元。
发布:2000-04-20
关于辽阳市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2000年)辽政〔2000〕81号 辽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辽阳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辽市政[2000]16号)收悉。同意你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一、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弓长岭区为每人每月280元;
二、辽阳县、灯塔市为每人每月240元。 发布:200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