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更好保障参保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简化经办服务流程,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电话、电子邮件、邮寄等多种方式实现“不见面”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1.单位参保缴费

 

单位可通过外网单位端自行办理增员、减员、计算应缴、填写缴费单据、作废单据等业务。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东营医保小程序“我要办事”中“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功能办理参保登记,审核通过后,可关注“山东税务”进行缴费。同时,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54号),进一步明确了中断缴费与待遇享受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参照参保单位中断缴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因故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中断缴费的次月起暂停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本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请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切莫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3.参保人员身份变更

 

灵活就业人员转到单位缴费时,可拨打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电话办理中断减员业务,再由单位通过外网端自行办理增员业务。城乡居民转到灵活就业或单位缴费时,可通过东营医保小程序中“城乡居民暂停参保”办理中断,再通过东营医保小程序“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功能办理参保登记或由单位通过外网端自行办理增员业务。

 

4.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参保人可通过东营医保小程序“我要办事”中“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出申请”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入申请”功能,办理医疗保险转移业务;另外,参保人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地方专区”-“山东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出申请”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转入申请”功能自助办理。

 

5.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已办理养老退休的人员未办理医疗保险退休认定的,可拨打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电话先行备案。符合医疗保险退休条件的,待疫情过后补交材料,按规定办理;未达到医疗保险退休年限需要进行补缴的,在疫情过后30日内办理补缴的,医疗保险退休待遇自办理电话备案次月起享受。

 

6.个人权益记录清单打印

 

参保人员可通过东营医保小程序“我要查询”中“个人权益缴费记录单”功能下载打印。

 

7.居民参保登记

 

符合东营市参保缴费条件的居民(在校学生),可联系所在街道社区(村、居)或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办理完参保登记后,可微信关注“山东税务”自行进行网上缴费。

 

8.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可通过东营医保小程序中“我要办事”异地就医备案功能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跨省或省内备案、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或临时外出备案;其中,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也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功能进行办理。

 

9.门诊慢性病申报

 

自2021年4月29日起,我市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已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通过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中搜索《关于做好特殊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东医保发〔2021〕18号)》、《关于做好普通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延伸至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东医保发〔2021〕28号),联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性病申报。

 

10.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选择及变更

 

可拨打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电话进行办理。

 

11.门诊慢性病患者取药量

 

病情稳定并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门诊慢性病患者,一次性最大取药量由60天放宽至90天。

 

12.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对于转外、异地安置、出差探亲、暂缓结算等情况下未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建议待疫情过后再行报销。如急需报销,可将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未办理社保卡的提供银行账户复印件等材料邮寄或拍照发邮件至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报销所需材料;因参保缴费不及时,在东营市内医院发生的暂缓费用,参保人可微信搜索“东营医保”小程序,在办事大厅界面点击“我要办事”,选择“个人费用报销暂缓”提报。

 

13.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联网结算手续,如发生信息有误、网络异常等情况及时联系医保部门,确保及时联网结算。各定点医疗机构按期申请结算的住院、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等费用,先由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拨付,结算资料采用线上方式报送,详见《关于线上报送结算申请资料的通知》。

 

14.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出国定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统筹范围外、人员死亡等情况下需要申请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的,可通过电话传真或拍照发邮件至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进行办理;也可微信搜索“东营医保”小程序,在办事大厅界面点击“我要办事”,选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填写相关信息,等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生成PDF版电子支取单。

 

15.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申领

 

参保人员可登录东营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dyhs.dongying.gov.cn)下载《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个人承诺书》,由本人或代办人填写签字后,同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门诊病历等材料邮寄或拍照发邮件至所属医保经办机构业务大厅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申领所需材料;因单位参保缴费不及时,在东营市内医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暂缓费用,参保人可微信搜索“东营医保”小程序,在办事大厅界面点击“我要办事”,选择“个人费用报销暂缓”提报,生育津贴也可通过微信“东营医保”小程序,在办事大厅界面点击“我要办事”,选择“生育津贴支付”根据要求上传资料提报。

 

相关业务自2022年3月15日起执行。

 

东营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3月15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东营市医疗保险·单位网上办事大厅
  2. 东营医保查询·医保服务(小程序)
  3. 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小程序)

来源: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