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 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度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朝医保发〔2022〕7号
各县(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包括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在内城乡居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对学生、儿童正常学习生活的保障和守护。学生参保是促进全民参保不可缺失的关键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已纳入市政府考核指标,各学校、各幼儿园(所)要将学生、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全力宣传发动,加快组织落实,力争在缴费期内达到学生、儿童应保尽保,参保率达到100%。
学校、园(所)要处理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参加商业保险之间的关系,应当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鼓励学生参加商业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为做好在校学生、儿童参保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在校学生和在园儿童均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
二、缴费标准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特困人员、低保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建档立卡档内脱贫人员、防贫监测范围内人员、重残(一、二级)人员个人不缴费,其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三、缴费期限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学生、儿童家长或成年学生本人可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移动办税APP进行缴费,还可以通过各金融机构手机银行APP和银行柜面进行缴费。居住在农村的学生、儿童还可通过建行裕农通网点缴费。
五、医保服务
各医保经办机构通过本地教育部门与学校、幼儿园建立联系,取得学生学籍名单和儿童名单,进行医疗报销费核定。学生、儿童家长或学生本人缴费后,定期向学校、幼儿园反馈缴费人员名单。医保经办机构将向学校、幼儿园提供宣传材料,经学校、幼儿园同意,可到校园开展医保政策、知识宣传。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朝阳市教育局
2022年3月4日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朝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