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我省人才激励政策,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优化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集聚更多人才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兑现《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的相关待遇,定于近期启动职称待遇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依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吉发〔2018〕4号)或《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吉发〔2021〕3号)规定,经省人社厅组织认定的省内企事业单位(不含未委托省人社厅评审的中直单位)E类及以上人才(以下简称已认定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已认定人才填报《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表》(附件1)《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一览表》(附件2)《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汇总表》(附件3),并将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现岗位聘任文件、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报送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汇总。单位审核已认定人才报送的相关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到省人社厅审核,报送材料及格式要求如下:

 

1.《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表》(Word电子版及A4正反面打印纸质盖章版);

 

2.《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一览表》(Word电子版及A3纸质盖章版);

 

3.《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及A3纸质盖章版);

 

4.申报材料册(PDF电子版和每页加盖公章纸质版)。

 

(三)窗口集中受理审核。省人社厅电子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审核各单位人事(干部)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的相关材料。

 

(四)网上提交聘任申请。事业单位已认定人才,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履行岗位核准及人才聘任备案工作。省直单位依据人才评定结果和工作实绩,在“机关保前置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模块”提交岗位设置变更和人员聘任申请。其他事业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岗位核定和人才聘任备案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申报工作,并指导单位内认定人才认真准确填报相关材料。

 

(二)各单位已认定人才要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做到准确、真实、可信,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三)省人社厅对个人申报的材料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各个环节。

 

(四)已认定人才及其所在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4日

受理地点:吉林人社电子政务大厅9号和10号窗口(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

联系处室: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高莞 王颖 史宁

联系电话:88690662、88690656、88690926

 

附件:

1.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表

2.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一览表

3.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汇总表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23日


附件下载:

  1. 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表.doc
  2. 吉林省人才政策职称待遇兑现汇总表.xls
  3. 吉林省人才激励政策职称待遇兑现评审一览表.doc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