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 关于开展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为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现就市本级2021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时间、范围及内容
(一)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20日
(二)年检范围
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有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领取许可证的职业介绍及职业培训机构。
(三)年检内容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及履行合同的情况;
3.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情况,招收录用职工的情况;
4.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5.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6.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7.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8.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9.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10.职工持证上岗情况、培训情况;
11.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劳动保障年检须提交的资料
(一)《汉中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手册》及《汉中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登记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社区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2021年第四季度或12月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2021年6—12月份职工工资表及6—12月份考勤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用人单位与不同岗位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10份;
(六)集体合同文本原件;
(七)2020年度《汉中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手册》(新参加单位不提供);
(八)应当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岗位上的职工所持证书复印件,职工技能培训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九)2021年度新录用职工备案资料;
(十)单位制定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十一)其他能够说明年检及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资料。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确定专人负责。2021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的重要制度。它既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用人单位对本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查总结。
(二)全面落实整改。各用人单位要对2020年年检中发现的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等违法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全面落实整改到位。如未整改落实的,将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三)审查报送资料。各用人单位可在汉中市人社局网站(rsj.hanzhong.gov.cn)公告及网上服务栏目自行下载本文件和《汉中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手册》、《汉中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登记表》,并于2022年4月20日前携带相关年检资料,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受年检。
联系单位:汉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办公地址:汉台区民主街市政府1号楼315室
联系人:苏醒 张芫
联系电话:2628835
QQ群:462992897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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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