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6679元,比上年增长8.5%


海南省统计局公布:

 

2019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79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17元,增长8.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13元,增长8.0%。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317元,比上年增长10.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418元,比上年增长13.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4.3%,比上年回落1.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1.7%,比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

 

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6648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5240人。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人数23271人。各类福利院床位数1785张。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8.8亿元,筹集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2.4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80.95万人,比上年末增长8.9%,其中职工208.29万人,离退休人员72.6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236.11万人,比上年增长4.6%,其中职工171.45万人,离退休人员64.6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59.6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168.7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78.59万人。


来源:海南省统计局
发布:2020-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