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的通知(2022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利民惠企举措,贯彻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长效机制,引导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切实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经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复同意,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调整为住房公积金双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均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夫妻中有一方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本通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于2022年4月26日起执行。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0日


来源: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