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关于恢复线下业务经办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和个人,各定点医药机构:

 

我中心自2022年4月7日起已恢复线下各项业务正常办理。原《钦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有关事项的公告》(钦医保中心发〔2022〕13号)即行废止。

 

目前,我市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建议办事人员尽量选择广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ybwt.ybj.gxzf.gov.cn/)或“广西医保”、“钦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办理业务。如确需前往医保大厅现场办理,请务必配合做好相关防护措施,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监测,办理业务时请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结后尽量减少在现场逗留的时间。

 

感谢支持和配合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2. 广西医保查询·医保服务平台(微信版)

来源:钦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