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关于做好2000年以前高级职称评审数据补充完善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函〔2022〕90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全区范围内跨地区在线核验,地区间职称互认”已列入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我厅牵头任务清单,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称评审信息采集报送的通知》要求,为确保职称评审信息报送任务高质量完成,现就做好高级职称评审数据完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为落实好自治区任务要求,请各地积极配合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做好2000年以前取得高级职称人员职称评审数据的补充完善工作,按照完善一批、报送一批的工作要求,务于4月30日前将补充完善的高级职称数据上传人才信息库,以便自治区统计汇总,全面实现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全区范围内跨地区在线核验,地区间职称互认。

 

二、数据报送范围

 

各盟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根据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传送的各年度核准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做好本地区(单位)2000年以前的职称评审数据补充完善工作,并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此次数据报送范围为2000年之前通过自治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化职称评审、并核准备案取得的历年高级职称信息。数据补充完善内容主要为:行政区划代码,地区、年度、姓名、性别、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资格起算时间、专业系列、资格级别、评委会名称、发证机构等。

 

三、强化组织领导

 

“职称评审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地区间职称互认”是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也是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盟市务必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及时将此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和工作要求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按照从易到难、有序推进、不落一人的原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关数据补充上报。

 

四、加大监督力度和工作宣传

 

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自治区将成立督查组,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各项任务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将对推进工作缓慢、工作不力的地区及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各地也要加强工作调度、监督,对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时研究解决。同时,要加强工作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此项利好政策和数据查询平台、查询方式。要充分调动基层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工作积极性,争取理解和支持,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联 系 人:夏智慧 杨建文

联系电话:(0471)6964026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