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 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规划组织好我省 2022 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现就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的应用

 

2021年我省在工程技术、经济、新闻、出版、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等系列及所有自主评审单位试点开展了信息系统申报评审工作,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的基础上,从2022年起,我省所有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统一通过“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rcrs.gzsrs.cn:8888/ips/)开展评审,委托国家部委或外省(市、自治区)评审的按评审单位要求办理。

 

二、严格按评审计划组织实施年度评审工作

 

为确保职称评审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推荐)、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评审等各环节工作有序衔接,明确界定各工作环节责任主体及相应责任,自2022年起,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全省统一的“个人申报时间”“各评审委员会材料收取截止时间”“评委会政策性审查工作完成截止时间”“评委会线上评审完成截止时间”等四个时间节点。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决定开展政策性审查和评委会线上评审的具体时间,但不得晚于规定的统一时间节点。评审计划安排详见附件1。

 

三、做好职称信息系统申报准备工作

 

(一)做好评审权信息系统备案工作。评审权信息系统备案工作是开展职称信息系统申报评审的前提和基础,请目前尚未完成评审权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评委会组建单位按照《贵州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黔人社通〔2020〕158号)的相关要求,在5月30日前完成评审权信息系统备案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前完成评审权信息系统备案工作的单位不得开展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二)做好申报人员及单位账号的创建工作。我省职称申报账号按照人事隶属关系“从上至下”创建。各地各单位应于6月30日前完成为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单位创建账号的工作。为规范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账号管理,保障职称评审信息安全,除单位账号外其他所有账号均与使用者本人信息关联,实行实名制管理,采用电子社保卡扫码、输入手机验证码等方式登录。2021年度已完成账号创建的单位和个人不再重复创建,账号创建办法详见附件3。

 

(三)完善信息系统职称申报专业设置。2021年试点运用信息系统的各系列规范完善了专业的设置,请组建评委会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登录信息系统审阅申报专业,需增补完善专业的于6月20日前将附件2报我厅研究完善。

 

四、周密组织申报评审工作

 

(一)及时发布工作通知。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申报启动日30日前发布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本年度职称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鼓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

 

(二)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申报人员获得职称申报个人账号后,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申报资料。附件1所称的“个人申报时间”是指申报人在信息系统中提交本人申报材料时间,在“个人申报时间”之前申报人应及早完成本人申报资料上传准备工作,在规定的“个人申报时间”内及时点击申报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的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得自行变更。

 

(三)及时做好公示及流转工作。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的,应以适当方式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截止日后10日内完成信息系统公示工作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材料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四)规范组织评审工作。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接收申报材料后,严格按照信息系统流程,在截止时限内完成政策性审查、评委会组建、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备案等工作。自2022年6月起,申报人员可通过“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贵州人社”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查询职称评审结果和职称证书信息。

 

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加强宣传,确保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了解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方式调整,顺利完成职称信息系统申报推荐。

 

其他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我厅将在年度职称工作安排中另行明确。

 

附件:

1.贵州省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计划

2.职称申报专业设置采集表

3.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账号创建办法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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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账号创建办法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本部门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下级单位没有社会信用代码的,取上级单位的社会信用代码,在其后增加标识予以区分。例如: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5201007897XXXXXX,下属某机构没有社会信用代码,则在创建用户时系统自动生成机构的社会信用代码为:125201007897XXXXXX01。

 

非公组织账号按照属地原则管理,由非公组织注册登记机关的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门指定机构创建(如某民营企业的注册登记机关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则该民营企业账号由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创建;如登记机关为XX市(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则由XX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创建;如登记机关为XX县(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则由XX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创建)。

 

自由从业人员、个体经营者账号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建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机构创建。

 

严禁利用本单位账号为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建立个人账号,一经查实,一律按弄虚作假处理。

 

各单位取得单位账号后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时为本单位职称申报人创建个人账号(登录账号为申报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123@abc),申报人完成申报后,单位应及时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各单位及申报人获得登录账号后要及时变更登录密码,如因未及时变更密码造成泄密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账号持有人或持有单位自负。



相关业务链接:

  1. 贵州省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