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2022年5月3日起)
京医保发〔2022〕18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机构:
现就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二、疾控中心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补偿标准按照本通知相应调整。
三、本通知自 2022 年 5 月 3 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5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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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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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