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2022年5月3日起)

京医保发〔2022〕18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机构:

 

现就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二、疾控中心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补偿标准按照本通知相应调整。

 

三、本通知自 2022 年 5 月 3 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5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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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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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