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强疫情防控和强化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8 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开发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吉林省、长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本着公益性岗位“因地制宜、按需设岗、合理开发、有序退岗”原则,开发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充实到防疫一线,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开发岗位

 

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网格管理、卫生保洁等应急管理服务岗位。

 

三、招聘范围

 

以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等六类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如上述六类人员不足,可适当从就业困难人员、三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失业人员补充,但要严格控制比例人数。

 

四、岗位待遇

 

1.按公主岭市最低工资(154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资金由省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列支。

 

2.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财政单独列支。

 

3.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开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协议期限不超过6个月。协议期间如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可从事乡镇、街道、村(社区)分配工作至协议期满,也可以本人申请解除服务协议。

 

五、岗位分配计划

 

乡镇、街道暂定13人,每行政村1人,每社区4人。

 

六、报名方式及截至时间

 

招聘人员由属地乡镇、街道按照招聘范围要求,自行组织申报,请于4月8日前将申报人员信息电子版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审核通过后,由乡镇、街道签订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38959、报送邮箱:346961950@qq.com

 

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3日


来源: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