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 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规范订立电子劳动合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54号,以下简称《指引》)精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宣传电子劳动合同相关政策知识,不断提升电子劳动合同的知晓度。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地区要指导辖区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电子签名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人社函〔2020〕3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三、定期统计情况。各地区要及时发现并反馈签订电子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将辖区电子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结果报至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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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