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关于开展2022年度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以下简称“长期待遇”)发放工作,维护享受待遇人员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根据《西安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截至2022年3月31日前按规定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长期待遇的人员(包括按政策规定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享受长期待遇的“老工伤”人员)。

 

二、认证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三、认证地点

 

(一)市本级参保单位:建工路28A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9层9-014室(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管理部)。

 

(二)区县、开发区参保单位在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

 

四、认证程序

 

(一)资料报送。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报《2022年度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登记表》(附件),采取告知承诺制形式进行申报,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参保所属经办机构。

 

(二)集中认证。对所报资料进行集中审核。

 

(三)资格确认。资格认证结果从2022年7月起执行。

 

五、认证要求

 

(一)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涉及到享受待遇人员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如实填报年审材料。领取条件发生变化,出现多领、冒领以及重复领取工伤待遇情况时,应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公安局关于打击违法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暨追回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会保险金有关事项的公告》相关要求,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配合做好社保基金追退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的单位,将暂停发放该单位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长期待遇;待完成资格认证后,待遇恢复正常。

 

(三)各区县、开发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市社保中心的统一安排,按时做好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联系人:张青 电话:82284677

 

附件:2022年度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登记表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

  1. 2022年度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登记表.doc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