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期间长春市工伤保险实行“不见面”服务的补充通知


目前按照长春市疫情管控升级的要求,相关工伤保险业务实行“不见面服务”补充通知如下:

 

一、 关于网上申报业务审核问题。疫情期间参保单位

 

优先在“吉林省工伤网上服务大厅”(http:119.53.252.76:9090/siweb/login.do?method=unit)办理人员增减业务,受疫情影响,暂无法在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将在下期缴费核定前完成网报业务清理。

 

二、关于邮件上传问题。对于网上未开通的业务和网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参保单位目前仍可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具体详见3月10日“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工伤保险业务实行“不见面服务”》相关内容。

 

三、回复参保单位关注的几个问题:

 

1.4月份缴费延期核定。正常每月20日左右核定缴费,由于当前疫情延后办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关于缴费基数申报问题。请各参保单位提前准备,做好在册人员工资额统计工作,密切关注“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有关申报消息届时将在“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关于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滞后缴费,不会影响工伤职工待遇,可以延期办理,也可拨打电话0431-82538967预约咨询。特殊时期请予宽容和理解,共克时艰,你我同行!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3月20日


来源: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2-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