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关于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的通知
广大参保居民: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影响,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有关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黑医保发〔2022〕20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 2022 年 5 月31 日。城乡居民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在 2022 年 6 月 1 日后参保缴费的,按当年筹资标准全额补缴,不享受财政补助,缴费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方式
1.关注“佳木斯税务”微信公众号扫码缴费。
2.佳木斯市区内参保人员到建设银行各网点缴费;所属各县(市)按当地确定的金融机构缴费。
3.参保人员缴费后可通过关注“龙江医保”或“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注册完成后,点击查询个人医保缴费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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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