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 关于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通知

广安银发〔2022〕13号


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广安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广安分行,邮政集团公司广安分公司,各城市商业银行广安分行,成都农商银行广安分行,省联社驻广安办事处,各农村商业银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解决农民工在不同项目重复办理银行卡、一人多卡、银行卡保管难及银行卡实名不实用等问题,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卡便民、利民、惠民作用,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不仅可以有效避免出现农民工工资卡被违规扣押,工资被冒领侵占,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等违法行为,金融账号手动录入错误以及不同工程项目重复办卡等现象,还能提高农民工工资发放效率,真正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便民、安全、高效”,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推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也更好地推动广安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效能。

 

二、提升服务能力

 

各单位应加强与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农民工沟通,不断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为企业和农民工提供更全面的综合金融服务。

 

(一)提供便民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主动对接施工总承包企业,配合收集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所需资料,提前为施工总承包企业预约开户时间,缩短现场办理业务时限。开展金融延伸服务,在项目工地现场为农民工办理开卡和激活等业务,切实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卡办卡开卡难题。

 

(二)减免各种费用。严格执行各项监管规定要求,切实加强服务收费合规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成本有关精神,不断加大服务收费减免优惠力度,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减轻企业和农民工负担。各单位要为发放农民工工资提供跨行代发服务,并免除手续费、年费、短信费等费用,使社会保障卡成为农民工领取工资的“便民卡”。

 

(三)加强应用宣传。为保障农民工用卡及资金安全,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代发制度,各单位要主动开展金融知识进企业、进项目活动,通过播放视频、知识讲座等方式,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断卡”行动、个人征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等相关知识的讲解,为农民工普及金融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安全合规使用社会保障卡,保护个人信息、账户资金的安全。

 

三、规范服务标准

 

(一)规范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各单位应认真核实账户性质,依法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名称,名称应分别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企业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应与施工许可证(开工令)记载一致,如遇账户名称过长,可进行合理简化。并在系统中进行特殊标识,避免专用账户信息模糊不清,防止被不当查封、冻结或划拨。同步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广安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对部分银行提供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流水不能显示发出账户名称、账号、农民工姓名、缺少统计汇总功能以及显示的账号不是工资专用账户账号、工资专用账户名称不规范等问题,各单位应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向上级机构汇报,修改系统设置,完善功能,配合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时进行工资专用账户名称变更。

 

(二)加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对接。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接入四川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48号)要求,各单位要积极与各省级机构沟通协调,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信息(包括专户核验、专户余额查询、专户资金流水查询等)及时向四川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送,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农民工专用账户数据进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和预警提供有力支持。各单位应在2022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核验,并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送账户信息。

 

(三)及时提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预警信息。各单位应做好专用账户日常管理工作,发现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广安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约定拨付人工费用逾期10天以上的,及时通知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便于及时进行处置。

 

请各单位及时将本通知有关要求传达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立机构,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从2022年4月1日起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农民工工资,人民银行、人社局要将贯彻执行情况纳入督查工作范畴,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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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