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


受疫情影响,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如期参保缴费,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群众参保权益,黑龙江省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5月31日。

 

5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350元,缴费后可从2022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应在出生后90天内参户籍地居民医保,待遇享受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医疗保障待遇。

 

5月31日以后缴费的,缴费满三个月后才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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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黑龙江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