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 关于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的通告
广大参保人员、参保单位
公司全体员工:
按照《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系统上线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70号)等文件要求,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将于近期停机,上线全国统筹业务经办系统。为确保系统切换工作顺利完成,我市6个主城区将分时段暂停办理业务,所有网办渠道同步关闭。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4月1日起,暂停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单位收缴台账调整、养老金续发及补发、补发待遇人员待遇核算及核改、停发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等业务。
二、自4月9日起,暂停办理省内联系函开具、养老保险单位补缴计划打印业务。
三、自4月14日起,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部业务(含退休审批)。
四、4月6日前,灵活就业人员需将4月份保费足额存入银行关联账户;4月14日前,各参保单位务必完成缴费。
根据全省工作安排,预计5月初恢复办理企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具体时间另行告知。请广大服务对象合理安排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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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保障能力。按照国家要求和全省统一部署,2022年4月,我市将启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系统上线工作, 6个主城区将分时段暂停办理相关业务,所有网办渠道同步关闭,预计5月初恢复办理。
●请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于4月6日前缴存4月份需要扣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如未能及时缴存,您可在全国统筹系统上线后,至2022年12月25日前通过下载“龙江人社”手机APP在“养老个人缴费”模块中进行补缴。
●请缴费单位于4月14日前完成单位缴费及为职工办理补收补缴缴费。如未能及时缴费,单位缴费可以在全国统筹系统上线后及时到税务部门缴费,为职工办理补收补缴计划将被作废。
●4月1日起,暂停办理养老金续发和补发业务,自4月14日起,暂停办理参保人员离退休处理、离退休发放信息修改、离退休死亡清账等全部养老金发放业务。您可在全国统筹系统上线后,补办上述业务,延期办理期间应发放的养老金将予以补发,离退休人员死亡多发放的养老金将从丧葬抚恤金中抵扣。
●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以及其他需要补发养老保险待遇的待遇核算及待遇核改业务;4月14日前已经审批退休资格但未及时办理待遇核算及核改业务的,以上业务需全国统筹系统上线后由人社行政部门重新审批退休资格后再办理待遇核算及核改业务。
●自4月1日起,暂停办理停发养老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业务。因未认证停发养老金人员,待全国统筹系统上线后,通过"龙江人社"或"哈尔滨智慧人社"APP自助办理人脸识别认证,每月1至25日认证成功后,停发期间的养老金会在次月补发到位。
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道里社保中心:道里区四方台大道456号
道外社保中心:道外区大水晶街52号
南岗社保中心:南岗区海城街140号
香坊社保中心:香坊区联草街9号民生大厦
平房社保中心:平房区新疆西路2号
松北社保中心:松北区文苑路124号
如您遇有社保问题,欢迎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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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7179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84871983(失业保险)
82641805(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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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