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关于开展2022缴费年度城镇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工作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做好我市2022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2022年4月6日起开展2022缴费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工作(2022缴费年度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3月31日前在郑州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在职在保人员(含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二、申报时间


2022年4月6日-2022年6月20日


三、申报内容


参保单位申报本单位在职在保人员2021个人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22缴费年度缴费工资(或缴费档次)。


四、申报及查询渠道


(一)参保单位网上申报渠道


已办理Ukey的参保单位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单位办事通道”中“单位业务”下的“单位职工工资收入申报”功能进行申报;未办理(含未延期)Ukey的参保单位应先办理(或延期)Ukey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渠道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个人办事通道”、“郑好办”APP进行申报。可选择“按工资申报”或“按缴费档次申报”。 缴费档次分为按平均工资60%、按平均工资80%、按平均工资水平、按平均工资150%、按平均工资200%、按平均工资300%。


1、通过“郑好办”APP申报步骤如下:下载“郑好办”APP→注册(实名认证)→社保→社保办理类→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基数→同意《用户承诺》→在线办理→身份验证(人脸识别)→选择办理场景(本人办理)→选择所要申报的缴费档次→确认→点击提交。


2、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办事通道”申报。步骤如下: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先完成注册)→个人办事通道→业务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


(三)经办大厅申报


无法通过网上进行申报的,参保单位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大厅进行申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可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大厅、社保银行一体化服务网点进行申报。


(四)参保单位申报信息查询


2022年7月1日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查询)查询、导出本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文件进行核对,导出文件为EXCEL格式。


五、申报资料


参保单位需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见附件,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下载)。


六、相关说明


(一)企业职工个人年度工资收入应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的要求进行统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年度月平均收入按照豫人社〔2016〕10号文件及我省关于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申报;中央驻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年度月平均收入按照豫人社〔2016〕10号、人社厅发〔2018〕33号、人社厅发〔2021〕100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军队文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年度月平均收入按照豫人社〔2020〕1号文件规定进行申报。


(二)本次申报时参保单位下载的2022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数据根据2022年4月各险种征缴计划数据生成,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期间(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参保单位在办理增员时需同时填报当前年度、下一年度的缴费基数。


其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职工,如果该人员在4月份征缴计划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原单位申报,新单位办理新增业务时不再申报;如果该人员不在4月份征缴计划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现单位办理新增业务时申报。同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的职工,原单位进行工资收入申报和现单位办理新增业务时,需要同时申报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现单位申报为准。


(三)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期间各类参保单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多次申报,系统默认以最后一次申报数据为准。


(四)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工作采取“事先承诺、事后审核”的方式。参保单位通过上述渠道完成2021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工作后,采取利用规则或数据比对进行机审和人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事后审核。


七、注意事项


(一)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是记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核定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涉及每一个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参保单位及职工高度重视,按时按规完成本年度申报工作。


(二)2021年度月均工资收入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据实填报,申报情况需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并留存档案备查。


(三)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成功后一个缴费年度不再变动,参保单位应避免少报漏报等情况。未按时进行申报的,在职职工2022缴费年度缴费基数将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即当前年度使用的工资基数上浮110%),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将按照上年度工资申报情况进行调整(即按60%、80%、100%、150%、200%、300%档次申报的延用上年度缴费档次;按实际工资收入缴费的延用上年度最后一个月缴费基数)。


(四)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本次申报按照人员分流、减少聚集的原则,提倡网上办、掌上办。确需进行线下申报的,请先通过 “郑好办”APP、“郑州人社·社保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预约。


申报咨询电话:0371-12333


UKey申领(或需线下办理UKey延期)地址:


1.东区网点:郑东新区明理路修业街交叉口博雅广场四号楼15楼。


2.西区网点:中原区汝河路文化宫路交叉口东北角(人社局汝河路办公区)6号楼2楼229房间。


UKey办理电话:0371-96596


2022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1. 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郑好办APP下载(安卓版)
  2. 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来源: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保局
发布: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