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包头市2020年企业薪酬调查从业人员部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社局、高新区组织人社部,各相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统计局《关于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7号)要求,发布包头市2020年企业薪酬调查从业人员部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的作用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是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的指导性信息,可作为企业招聘、劳动者求职以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企业和劳动者在参考使用时应结合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经营状况、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

 

二、数据形成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排部署,对涉及18个行业门类各种登记注册类型企业1146户、职工人数123321人、2020年薪酬相关数据进行调查填报的基础上,经过技术归类、汇总分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程序审核后予以发布。

 

三、数据说明

 

本次发布2020年企业薪酬调查从业人员部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104个职业小类,分别发布工资指导价位低位数(10%),下四分位数(25%),中位数(50%),上四分位数(75%),高位数(90%)。分位值是指将数据由低到高排序,在数列中处于相应百分比位置的数据,表示有相应比例的数据低于或等于该数值。

 

附件:包头市2020年薪酬调查从业人员部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表.xlsx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下载:

  1. 包头市2020年薪酬调查从业人员部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表.xlsx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4-15